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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设计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即功能技术性“元素”设计和艺术装饰性“元素”设计。
功能技术性“元素”设计是对整个建筑室内环境中的各类功能性部件的设计和处理,如隔断、门窗、挑台、栏杆、楼梯以及灯具等设备构件。这类功能性“元素”的主要属性是技术性,技术的约束统领着整个“元素”的设计过程,从它的形式的起伏、尺度的伸缩、材质的选用都应满足技术上的基本要求。
功能性“元素”设计要求设计者将功能和形式结合得天衣无缝、构思设计严谨,以达到事半功倍的艺术效果。
艺术装饰性“元素”设计完全是从人类审美的需求出发,以人的心理需求为基点的。它没有功能上的制约,显得相对自由,但它必须服从整体环境效应和一系列的审美法则及经济准则。
这类艺术装饰性“元素”设计要求设计者具有极高的艺术修养及创作实践经验。
“元素”设计的这两种要素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元素”总是先以功能性构件出现,它在这个阶段显得很僵硬,缺乏灵气。随着装饰性因素的不断引入,便会形成功能和形式的完美结合。而当装饰性突破极限,打破了与功能性的平衡时,也就开始走向没落和衰退了。功能往往是形式的雏形,形式又偶尔披上功能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