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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先生
上海市房山区鹭园休闲公园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3-29
项目单位:上海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由上海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拟建的上海市房山区鹭园休闲公园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上海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房发改【2012】273号文批准建设。
上海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上海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现对本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工程设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上海市房山区鹭园休闲公园建设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市房山区鹭园休闲公园建设工程(设计)
1.3招 标 人:上海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1.4工程建设规模:公园建设面积3332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植物种植、公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范围: 本工程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工作。
1.6工程实施地点:该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东侧、长虹路与京周路夹角处,东至长虹路,西至京港澳高速,北至京周公路,南至长虹路西延线。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
2.3须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和技术能力;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投标人应于2013年03月29日~2013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上海时间)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地址:上海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07室)。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具备购买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资格。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07室
4、其他
4.1本工程设计不提倡联合体形式、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4.2本工程设计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
4.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于晓宇、李小川
联系电话: 010-89368642
批复文号 房发改【2012】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