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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女士
1、施工前一定要有电气(强电、弱电)、给排水设计施工图。
2、严禁将导线无任何保护地直接敷设在墙内、地坪内、地板下或天棚上。
3、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信号的线路严禁穿在同一穿线管内。
4、灯具的安装应在油漆完成后进行。在砖混结构上安装灯具,严禁使用木楔,应用吊钩、螺栓或膨胀螺栓等。固定灯具的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灯具不得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5、灯和电气设备的开关务必安装在“相线”上(即控制相线),否则开关掉后,灯关及电气设备上仍带电,易引起触电事件。
6、用电系统有两种保护方式:接地保护和接零保护,我国目前一般采取的是接地保护方式。注意,同一系统中,严禁同时采取两种保护方式,否则会造成安全事故。
7、禁止在床头使用移动开关。如果灯具是使用螺口灯头,则螺口灯头的中心簧舌应接控制相线。
8、各线路接口处应光滑、连板连接应牢固。电源进线盒接口盒部位应加保护圈(锁紧螺母)保护。
9、为了将来导线的更新和维护,埋在墙、地下或天棚的穿线管,其转弯处弯头的弧度(即冷弯半径)应是穿线管直径的5~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