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来维权
是否超支了的调查,相信绝大多数的业主都会选是。装修核算价与合同预算差出一大截,在过去是很常见的现象。原因除了是业主主动增项造成的投入增加外,很多时候是由于装修公司“低开高走”,在预算中故意漏报必要的装修项目,而在后期通过增项造成超支。
一、“低开高走”猫腻
大半积蓄,到装修时已经捉襟见肘了。因此为了省钱,业主往往会选择报价更低的。为了抢到生意,不少装修公司往往会以低报价来吸引业主,而后在装修过程中再加各种额外项目,让业主不得不为此再支付费用。很常见的情况是,装修公司开始报的价是4万,最后结算下来可能8万都不止。
是由业主自己主动提出增加的,而更多的时候是由于装修公司故意漏项甚至是诱导业主造成的增项。
此给了装修公司很多可乘之机。在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上,很常见的手段就是“报大项漏小项”。即报价单上只包含最基本的施工项目,而像拆墙、打洞、加隔墙、做防水、地面找平等必备的工序不在上面,而装修时要做这些都得再加钱。
超支,是广受业主诟病的装修乱象。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中,就专门对此做出规定。
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装修公司承担。不过如果是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有新想法,主动增项的,不属于8%之列。
了,在这段时间里,据媒体调查,很多装修业主都对此不是很了解,因此也不知道利用新规来维护权益。因此小编要提醒的是,家装新规中的这一项是对付装修公司“低开高走”猫腻的最有利武器。新规能够让装修报价更透明,另一方面业主如果碰到变相增项严重的情况,可以利用法规维护权益。
一些可做可不做的项目。装修公司有时候会通过诱导或变相恐吓的方式让用户增加可做可不做的项目,从而造成装修超支。比如告知业主某个施工项目大家都做,做了效果会更好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业主听从建议,增加施工项目,就变成了是“业主主动增加项目”,不属于新规规定的超支赔付范围内。
用,只能靠业主能够抵住装修公司的“耳边风”。在装修设计阶段,业主需做一定功课,与设计师共同商量定好设计方案,而方案一旦定下,开工后,就不要轻易变动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