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蔽工程的定义
所谓“隐蔽工程”,就是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还应包括:基础各分项工程:混凝土、钢筋、砖砌体等及其它各部位的钢筋分项:屋面工程的,找平层,保温层、隔热层,防水层等。
隐蔽工程的主要内容
⑴给排水工程;
⑵电气管线工程;
⑶地板基层;
⑷护墙基层;
⑸门窗套基层;
⑹吊顶基层;
⑺强电线缆;
⑻网络综合布线线缆(网线,电话线,监控线,电梯通话线)。
3、隐蔽工程的重要性
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
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隐蔽工程的相关知识还有很多,比如隐蔽工程的验收标准与规范。如果在装修完成之后才发现隐蔽工程的问题,会导致大量的财力物力的浪费,说为时已晚也不为过,要知道这并不是小编危言耸听,因此,一定要重视隐蔽工程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