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辽宁省 锦州市 古塔区 锦州市古塔区洛阳路三段女儿里75号
电 话:400-680-0011
联系人:何润华
一、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2、采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辽宁省地方标准DB32/381-2000《住宅装饰质量标准》。
二、验收工作规范:
1、 质检员在设计师丈量房屋时,应堆毛坯房进行逐项的检查,并认真填写好《装饰前房屋(毛坯房)检查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或修改的参考
意见;
2、 开工当天质检员应准时到场,向业主作自我介绍,并交换通讯方式,质检员应参与由施工方、设计师和业主共同进行的水电定位工作,并督促设计师做好水电定位记录工作,再由业主认可签字;
3、 质检员应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核对材料的品牌、数量、型号、颜色、材质、质量,并按要求在《进场材料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4、 质检员应及时对分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各分项工程完毕后,先由项目负责人和质检员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单,待整改完毕后,再进行复检;
5、 质检员应及时拍摄隐蔽工程图片并刻录成光盘;
6、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如拒不接受合理的整改要求,质检员应出具《停工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复检;
7、 质检员应及时填写、保存好相关的记录和报表;
8、 质检员对所有的验收工作均应及时、周到、细致、正确、无遗漏,并应一次性完成检测验收工作;
9、在隐蔽工程完成后(如:水电管线铺设工程、防水工程、龙骨工程、地板铺设前等)饰面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工长必须提前24小时即隔天通知质检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拍摄。
10、质检员对每个工地的巡检、验收次数不得少于12次;质检员每周的工地形象拍摄的户次数不得少于12户,(无人施工的工地和毛坯房检测不予统计)。
11、各工种质检员在各工种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填写《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在各工长的《工程任务单》上签字。
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检测报告:(总计191项检测验收)
水电工程类检测验收(55项):
一) 强弱电铺设隐蔽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2、 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3、 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4、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红色线)和零线(蓝色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黄绿色)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
5、 插座底口离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00mm。
6、 同一设计高度的开关、插座,其高度差不大于5mm。
7、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
8、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
9、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10、 使用软管接到灯的长度不应超过1m。
11、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
12、 电气开关插座应避开煤气管,相隔大于150mm。
13、 电线头不可裸露,暗盒线头保持一定长度,不少于10cm,并绕成弹簧状。
14、 开关、插座暗盒安装应平整,偏差小于2mm。
15、 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2m~1.4m。
16、 电源线、插座与电视、电话插座应保持一定距离,水平间距不小于10cm。
17、 导线与燃气管之间距离同一平面≥100mm,不同平面≥50mm;
18、 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150mm。
19、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20、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21、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
22、 接地保护应可靠,零线与接地线不得短接,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大于0.5MΩ。
23、 隐蔽工程完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图、位置尺寸图和图片档案。
二) 给排水管铺设隐蔽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管外径在25mm以下的给水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角阀、管道终端100mm处及螺纹连接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须牢固。
2、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3、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
5、 给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经压力实验,压力0.6Mpa,保压10分钟无渗漏。
6、 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
7、 地漏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与管件连接处四周必须密封,并低于排水表面。
8、 水管与电源、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
9、 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现象。
三) 电器、灯具安装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开关、插座等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与墙面间隙不大于1mm。
2、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地线接孔应为上方位置。
3、 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4、 开关、插座安装水平、牢固、平整,开关方向一致。
5、 墙砖上安装两个以上插座时宜紧靠在一起。
6、 电源插座与电视、电话、网络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0mm,与墙缝隙小于1mm。
7、 灯具安装严禁用木樽固定,根据情况和采用支架、膨胀螺栓、塑料膨胀管固定,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木砖上。
8、 大功率用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9、 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10、 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250—300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1200mm—1400mm,
泥瓦、镶贴工程类检测验收(29项):
一) 墙体改造、砌粉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封砌下水立管时,其高度应超过吊顶线10cm,尺寸上下一致,垂直、直角。
2、 冬季的砌粉砂浆在初凝前不得受冻,室内温度低于5℃(室外温度低于0℃)时不易进行湿作业。
3、 抹灰表面应洁净、光滑、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无脱层、无裂缝、无空鼓、无掉粉等缺陷。
4、 表面平整度≤4mm(用2m靠尺和塞尺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5、 阴阳角垂直度≤4mm;立面垂直度≤5mm(2m托线板,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
6、 分格条(缝)平直≤3mm(5m拉线、直尺)。
7、 阴阳角方正度≤4mm(方尺和楔形塞尺,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8、 用小锤轻轻敲击检查有无空鼓声,空鼓而不裂的面积应不大于200cm2。
9、 卫生间、厨房与其他区域的交接处应有防水措施。
二) 找平、防水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水泥砂石或中砂灰浆比例正确(1:2),找平前应清理地坪。
2、 找平前应先做好灰饼,找平层牢固、平整光洁,表面平整度≤4mm,水平度≤5mm。
3、 卫生间的墙面和地面应做防水处理、厨房间与外墙临界的墙面宜做防水处理。
4、 管道敷设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如防水层因故受损则应重做防水层。
5、 在做防水工程前,其基层表面应平整清洁,不得有空鼓、起沙、开裂、潮湿等缺陷。
6、 先做找平,再做防水。
7、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30cm,浴室冲淋房和浴缸外应高出地面180cm。
8、 地砖铺设时如遇地板交接处应设有防水隔离膜。
三) 墙地砖铺贴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釉面砖铺贴前应浸水2小时以上,待表面晾干后方可使用。
2、 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宜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
3、 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镶贴应平整、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
4、 铺贴宜采用1:2水泥砂浆,水泥砂浆应满铺在墙砖面,一面墙不宜一次铺贴到顶,以防塌落,砂浆厚度宜为6~10mm。
5、 铺贴平整、拼角直顺,砖缝均匀、对角处无高低、无错位。
6、 先预排、后铺贴,门口处(浴缸处)宜为整砖,非整砖排在台、立盆等阴角处。
7、 墙砖应压地砖。
8、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无积水和渗水现象,与其它构件的结合处应严密。
9、 墙砖铺贴空鼓率少于5%,地砖镶贴不得空鼓(单块空鼓面积<10cm2可不计),无脱落。
10、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无掉角、无缺楞。
11、 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小时后根据设计要求填缝,填缝坚硬。
12、 表面平整度偏差:石材≤2mm, 墙面砖≤2mm,地面砖≤2mm。
13、 垂直度偏差: 石材≤3mm, 墙面砖≤2mm。
14、 阳角方正偏差: 石材≤3mm, 墙面砖≤2mm。
15、 接缝高低偏差: 石材≤0.5mm,墙面砖≤0.5mm。
16、 接缝平直偏差: 石材≤2mm, 墙面砖≤2mm,地面砖≤2mm。
17、 缝隙宽度偏差: 石材≤2mm, 墙面砖≤1mm,地面砖≤2mm。
木制工程类检测验收(77项):
一) 吊顶隔断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
2、 粘贴固定的罩面板不应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应有漏、透、翘角等现象。
3、 吊顶位置应准确,所有连接件必须拧紧、夹牢。主龙骨间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术和安全要求,
4、 主龙骨无明显弯曲,次龙骨连接处无明显错位。
5、 罩面板表面平整度偏差≤2mm。
6、 罩面板接缝平直度偏差≤3mm。
7、 罩面板压条平直度偏差≤3mm。
8、 罩面板压条间距偏差≤2mm。
9、 吊顶水平度偏差≤4mm。
10、 花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花饰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裂缝、翘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11、条形花饰,水平方向全长偏差≤3mm;条形花饰,垂直方向全长偏差≤4mm;条形花饰,垂直方向全长偏差≤4mm。
12、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m,龙骨间距不宜大于400mm。
13、次龙骨可用圆钉固定在主龙骨,两边的次龙骨应错位安装,次龙骨之间的间距一般为400mm。
14、以木龙骨为骨架,采用钉固法安装时应使用木螺钉固定,骨架横竖龙骨宜采用开半榫、加胶、加钉连接,固定板材的次龙骨间距不得大于600mm,在潮湿地区和场所,龙骨间距宜为300~400mm。
15、纸面石膏板安装: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先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采用专用沉头自攻螺钉固定,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自攻螺丝不冒头,纸面不破损,钉面作防锈处理。
16、板周边钉距宜为150~170mm,板中钉距不得大于200mm,纸面石膏板螺钉与板边距离:纸包边宜为10~15mm,切割边宜为15~20mm;水泥加压板螺钉与板边距离宜为8~15mm。
17、灯孔直径应符合灯具尺寸要求,宜用专用开孔器开孔,成排灯孔中心线偏差小于5mm。
一)木制门窗套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 门套饰面板及门套饰线应在地面施工完成后进行安装,门套必须压地板、压地砖、压门槛。
2、 造型、结构、材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横平竖直,棱角正方,垂直度、直角度,门套内侧应平直,内外侧应垂直,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接缝严密,木线在角部连接时,应为45度拼角。
3、 在木门、窗上安装铰链时,其开槽深度、尺寸应与铰链厚度、大小匹配,铰链安装应平服,螺钉面应与铰链面平齐,不得用榔头直接将螺钉敲入木门窗框内;木门窗上边冒头应刷油漆。
4、 木材在使用时的含水率≤15%。
5、 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木材表面不应有死结或其它影响美观的缺陷。
6、 门窗框的正面、侧面垂直度偏差≤3mm。
7、 门窗框对角线长度偏差≤2mm。
8、 门窗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接触处高低差≤2mm。
9、 门扇与框留缝宽度1.5~2.5mm。
10、门扇与地面应留缝、其宽度:内门宜为6~8mm,卫生间、厨房间宜为10~12mm。
11、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
12、窗台板两端高低偏差≤2mm。
13、窗台板两端距窗洞长度偏差≤3mm。
14、门、窗横框标高偏差≤5mm;门、窗竖向偏差≤5mm。
15、 门、窗套内侧平直偏差≤3mm。
二)地板、踢脚板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1、表面应洁净。无沾污、无刨痕、无刨茬、无毛刺、无开裂、无明显凹痕、无其它影响美观和使用的缺陷。
2、木搁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
3、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 ~10mm的伸缩缝。
4、地板表面平整度偏差≤2.0mm。
5、缝隙宽度:长度大于900mm的地板≤1.0mm;其他地板≤0.5mm。
6、地板接缝高低≤0.5mm。
7、地板接缝平直度≤3.0mm。
8、踢脚板表面平整,接口平整,楞角正方粘贴牢固,出墙厚度一致,接缝严密,偏差小于1.5mm。
9、2m以内踢脚板安装不宜有接头,接头平整,全长高底偏差不大于3mm。
10、踢脚线与地板连接紧密,墙内预埋木枕中心间距不大于400mm。踢脚线上沿口和顶角线下沿平直度偏差≤3mm,上沿平直与墙面紧贴,无缝隙。
三)细木制品及家具、橱柜工程检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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