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儿园、托儿所室内装修设计公司
湖北卓瑞至尚环境工程
一、武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造型设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造型是指构成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外部形态的美学形式,是被人直接感知的建筑环境的和建筑空间。
托、幼建筑的造型设计应反映公共建筑造型的共同规律及托、幼建筑自身所特有的环境特征及空间特征。它们都是通过各种造型相关的要素,如体量的组合、虚实的排列、色彩的处理、光影的变化及材料、质地效果等来创造托、幼建筑所特有的心理感觉与个性特征。
(1)托、幼建筑造型应满足幼儿生理、心理及行为特征的要求。
(2)托、幼建筑的造型设计应反映“新、奇、趣、美”的幼教建筑个性风格,并应处理好建筑内涵与形态之间的关系。
(3)托、幼建筑的造型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形式美的法则,即遵守统一与变化,对比与微差,均衡与稳定,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视觉与视差等构图法则。
(4)托、幼建筑的造型设计应与园、所所在居住小区或居住区的建筑风格统一、协调。
二、托、幼建筑造型特征
1)体量不大,尺度小巧。
2)错落有致,虚实变幻。
3)布局活泼,造型生动。
4)新奇、童稚,直观、鲜明。
三、托、幼建筑造型设计
(1)主从式造型
托、幼建筑主体是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应用房是其配体。托、幼建筑的平面布局已确定了这种关系,在建筑造型设计中应突出主体建筑鲜明的个性。而且儿童活动单元因其数量多且反映幼筑个性,常组合成富有韵律感的建筑群,形成托幼建筑的主体,起主导支配地位。音体活动室因其功能要求及体量较大,常独立设置,从而形式了儿童活动单元组群与音体活动室之间的主从关系。在建筑形体组合时应突出主体富有韵律感的形态,强调某一建筑符号的重复运用,强调形成整体组合群,并考虑活动单元群与其化体部之间的均衡。
在造型设计时,应注意儿童活动单元这一群体的整体感,不应追求过多的变化,从而削弱其整体感。在具体处理时,应从建筑形体组合、色彩的明度、材料质感等方面加强对比,强调其主导地位(2)
母题”式造型
母题造型即运用同一要素做主题,在建筑造型上反复运用,并以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使“母题”产生一定的相异性,以达到托、幼建筑的活泼、生动之感。
托、幼建筑的儿童活动单元因其形状、大小,色、质等相同或类同,而且数量多,应强调并重复使用某种要素如体形、屋面、门窗等构成“母题”强烈的韵律感。
“母题”有多种形式,托、幼建筑的形体一般运用简单的几何形体如,正方形、矩形、六边形、圆形及圆弧与直线相结合的复合形作为建筑外形的基本要素;托、幼建筑母题的内容还包括了门、窗、屋面、墙面及某些装饰等均可作为托、幼建筑母题的基本要素。
“母题”的相异性即在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下产生基本要素的霜些部分的不同(相异),如圆与圆弧,直线与圆弧等等,变化不宜太多、太大,否则会破坏“母题”感。
(3)---积木式造型
幼儿建筑的造型特色在于它与幼儿生理、心理的内在联系,积木这种游戏器具不仅被幼儿所认知,而且其形体简洁、明快,符合幼儿的特征,常被用作托、幼建筑重要的造型手法之一。积木式造型的基本要素是方、圆、三角形等几何形体。积木造型并不是简单地积木堆砌,而是要经过加工、提练并在托、幼建筑的重点部位大胆使用。
积木式造型常采用模拟手法表达“童话”意境,如有的似城堡、钟楼,有的似林中营寨,有的似大自然中的动物等,形象生动活泼,静中求动,多姿多彩,颇有童稚之气和新奇之感。
(4)文脉式造型
托、幼建筑常位于居住小区或居住区内,为使其与周围建筑造型协调、统一也常采用民族传统的文脉式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