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两管一协调是一种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工作
建设监理工作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控” 是:
工程进度控制→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施工、施工前准备各阶段)的进度控制。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用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交付使用时间目标的实现。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承包商,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
工程投资控制→不是指投资越省越好,而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范围内得到合理控制。
两管” 是:
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活动的全过程。
信息管理→监理工作是围绕着动态目标控制展开的,而信息则是目标控制的基础。
一协调”是:
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
监理应履行的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