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只要手续齐全,房产证的办理所需时间并不长,从收件算起,在广州大约需要一周时间。但新房子,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需要的时间相对较长。
居民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预告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和《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商品房预购人为保障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购房小业主)同意,预售人(即开发商)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进行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或“售后再押”,切实保护广大购房小业主的合法权益。《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规定,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配合办理的,购房小业主可以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为提高效率,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可依申请人需要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受理。合并受理后,按揭付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但一次申请可以办妥,而且办理时限由17个工作日缩短为9个工作日。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住宅登记费:个人为50元/件,单位为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
(2) 权属登记:购买新建商品房屋,开发商已按规定确认产权的,买房人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凭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申请办理确认权属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委托开发商申请办理登记的,开发商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需缴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3)领证。
如此看来,新房子要办理房产证,至少需要30个工作日,也就是超过1个月的时间。如果将预告登记的时间算进去,超过1个半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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