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湖北省 武汉市 洪山区 鲁巷广场斜对面东谷银座大厦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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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尚先生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一年制度是为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规范竣工后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减少质量纠纷而制定的。
1、 家装工程自验收合格由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2、 家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填写工程保修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执行。 3、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按原貌进行维修。 4、 保修期内如属甲方责任造成装饰面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乙方进行维修,乙方只能按实收取工料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5、 保修期内维修要及时自甲方提出申请维修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组织维修,不能无故拖延。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
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直接找到原施工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证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后,装饰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为用户换工换料,不可拖欠。如果装饰公司拒绝为用户保修,这时用户可以直接向家装市场的质检部投诉,由市场管理部门出面勒令装饰公司为用户无条件保修或直接由市场为用户保修。
保修期内装修房屋的修复责任
任何装修工程在使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一些质量缺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施工中,由于操作不规范致使使用中出现故障、损坏及缺陷,出现这种情况,应由施工单位无偿进行返修,另一种情况是家庭在使用中由于不慎造成损坏,在保修期内,也应该由原来的施工单位负责修补,但家庭业主应该酌情给予经济补偿,一般应补偿材料费、人工费用。保修期内装修房屋的修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