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小工装修房屋,不料发生意外,小工摔成重伤。为了凑齐赔偿款,房屋主人卖掉了这套唯一的房子。
去年6月,因房屋装修工程所需,周佳、王月找来了杨师傅做泥工,并让杨师傅找来一名小工叶师傅一起干活,约定每天报酬为120元。
一天,叶师傅站在2米高的梯子上与杨师傅一起敲大门上的水泥预制板,预制板突然倒塌,撞倒梯子,导致叶师傅摔落在地头部严重受伤。叶师傅在医院花去4万多元医疗费,丧失了大部分工作能力。
事发后,叶师傅将周佳、王月和杨师傅起诉至宁波鄞州法院,要求杨师傅赔偿其损失28万余元,周佳、王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师傅是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故应由雇主即周佳、王月承担赔偿责任。杨师傅同为雇员,无证据证明在原告受伤的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综合各项证据,一审判决周佳、王月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70%计21万余元,扣除已赔偿的费用,尚需赔偿17.5万余元,并赔偿叶师傅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周佳、王月原本生活并不宽裕,一时拿不出18万余元的赔偿款,叶师傅向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经财产核查,两被执行人几乎无银行存款及车辆,只有一套集体土地房屋。他们说,仅有的几万元,已经全部赔给叶师傅了,实在是无能为力了,叶师傅这一摔,摔得他们倾家荡产。近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两被执行人赔偿叶师傅9.5万元,其余款项叶师傅自愿放弃。
为履行和解协议,周佳、王月卖掉了他们唯一的房屋,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的第五天,即将全额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