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江苏省 扬州市 江都区 新都路366号1A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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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珊鸣
定额说明,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2、设计师无擅自打折的权利,擅自打折设计师承担所有折扣。如
须打折,须请示设计部主管。大家要把握火候,不要给客户有一让再让的感觉。
3、设计师签订合同后,必须报部门总监并做好登记工作,交给财务部门,然后真实填写开工信息表送到工程部,合同及相应资料在财务部存档。如因档案遗失造成无法结帐由保管人负责。
4、设计师有监督工程施工全程的义务。
5、自量尺当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将图纸做完并让部门主管审核。(要求:封面、目录、各方签名)
6、设计师在交底时间必须亲自到现场。
7、工程催款责任人为施工监理,其他相关人员有配合工作的义务。
8、工程的各种责任事故设计师有配合处理的义务,由设计引起的事故由设计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