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半年前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沪郊买下了一套新房,随即,便忙活起了装修。在比较了多家装修公司后,他挑中了一家相对正规的家装公司。在家装公司的推荐下,他选择了采用套餐的装修方式,即由家装公司统一设计,统一配置建材。更让诱人的是,选择套餐,还可享受八折的优惠。
许先生在和家装公司签定了装修合同后,觉得万事大吉了,期待着早日搬入自己的新居。等到装修完毕,要结算款项时,许先生发现,结算款比当初套餐的标价要高出4000多元。对此,家装公司解释说,房子在装修过程中,多了一个增项,费用自然要高出一些。并拿出当初签定的合同,上面明明写着比套餐多出的增项要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可这实际发生的到底是多少费用,许先生自己也搞不明白了。更让许先生难以接受的是,装修完工几个月了,房间里一直有股驱之不尽的怪味。家装公司却以当初签定的合同为据,称整个工程所采用的主辅材料等都是正规品牌,也都是许先生所认可的,不可能产生怪味,而拒绝承担责任。
要想用好合同,签好合同,就必须了解时下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和埋伏。在消协的帮助下见到了曾经在某家装公司任职的向经理,现在,他已经转做建材生意,向经理悉数了装修合同中的一些易生是非之处。
1、自购建材成负累
一般情况,对于家装公司购买的建材,业主都会比较谨慎。会严格审查其品牌、厂家等,并在合同中注明。但对自己购买的建材却疏忽大意,为家装公司留下了把柄。
向经理说,如果业主自己购买装修建材等家装材料时,在合同中务必要标明产品的序号、名称、厂家、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有的业主觉得自己采购的东西肯定没问题,就不在合同中注明,给了家装公司可乘之机。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就会据此推卸责任,说是业主购买的建材有问题。
2、“保修”不可轻信
向经理说,在装修合同里,“工程验收”一项里包括了“保修”的内容。保修期长短不一,一般一到三年。但实际上,只要装修完工时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保修的实质意义就不大了。因为一旦工程出现了问题,也很难界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比如,业主家的门开裂了,家装公司会说是因为家里的环境太干。甚至会把责任推到建材商身上。
虽然现在有的合同也约定,在保修期结束后,业主才付质量保证金(即尾款)。但这部分款项通常只占工程款的5%。实际上,家装公司早就从别的地方把这点钱找齐了。即使出了问题,业主拒付质量保证金,家装公司也没多大损失,事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3、“增项”暗藏机关
在家装合同中,一般都会有这样的约定:除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增项外,业主要求修改和增加的项目由业主承担费用。向经理说,家装公司就经常利用这一条款来钻空子,胡乱收取费用。比如,在下水管道的改造中,只标明水管的价钱,但不标明需要用多少管道。最后,实际使用了多少,只能听家装公司的说法了。对于埋藏在墙体内的电线等,就更容易发生此类状况了。
4、模糊词汇生事端
在装修合同中,有些含糊不清的说法,责任认定带来了隐患。诸如,让许先生吃了哑巴亏的“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等。向经理说,“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是个水分很大的概念。什么是实际发生额,也不好界定。一方面,业主无法限制工人的施工损耗,另一方面,工人的人工费用计算也不统一,有按人头算钱的,也有按项目工时算钱的,业主很难准确地掌握有多少工人干了多长时间。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业主为了使房间个性化,主动要求增加一些设计。本来业主增加项目的做法会打破房间的整体风格,但家装公司为了多收取增项费,也对此不予制止。
向经理最后提醒说,业主在签家装合同时要细致,明确约定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不能被一大堆的条款给搞晕了。如果自己实在忙不过来,也可以考虑寻求监理公司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