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月17日,在上海华山路,达芬奇将开设一家新店,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从7月到11月,上海工商部门未能查实达芬奇造假,达芬奇上市计划已流产,数十消费者起诉申请被搁置。一场维权大战不了了之。
塔西佗是古罗马伟大的历史学家,曾出任过古罗马最高领导人——执政官,他曾经这样谈论执政感受:“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这个卓越的见解后来被引申为,当一个人,一个组织不受欢迎时,无论说好话还是说坏话都没有人相信;无论做坏事还是做好事都受到质疑。这就是西方著名的“塔西佗陷阱”。
8月31日,上海市工商局向外界通报了对达芬奇家居公司涉嫌原产地造假的初查结论:达芬奇部分家具质量不合格,存在不规范行为。让人费解的是,最受人关注的达芬奇家具原产地造假的问题,竟然在调查结果中“只字未提”;换句话说,你可以认为,达芬奇家具产地造假并无其事。
是工商部门被达芬奇“公关”了吗?按达芬奇上海旗舰店的销售主任苗刚的说法:风口浪尖上,谁还敢去搞关系啊!就算企业敢搞,监管部门也不敢搭理你啊!
■达芬奇自证清白遭媒体“屏蔽”
本报记者对达芬奇事件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追踪采访,在8月18日刊发了首篇调查《达芬奇,谁能破解产地乱码?》之后,再次来到上海暗访。
据上海达芬奇旗舰店销售主任苗刚介绍,央视《达芬奇天价家具被指造假,洋品牌实为作坊货》播出后,达芬奇陷入了空前的舆论围攻:所有媒体,甚至包括达芬奇给予广告投入的媒介,都拒绝刊发公司就造假一事进行的辩解。双方的分歧在于:媒体要求达芬奇接受采访,但怎么写“我说了算”;而达芬奇要求把自己的文稿全文照登、不能删改。
达芬奇的强硬,源于公司CEO潘庄秀华这样的认知:多数媒体是以认定达芬奇造假属实为前提来采访的,他们不愿意成为达芬奇“自证清白”的工具,无论你怎样辩白,媒体依然要把你描绘成造假的魔鬼。媒体甚至对达芬奇“花广告费买版面刊发文稿”的提议都置之不理。
据苗刚透露,当时唯一对潘庄秀华做专访的四川一家报纸,就未能对潘女士的回答如实表述,最后见报的报道并非受访者原意。
达芬奇不得不通过公司网站进行表白。他们公布了一份长达62页的解释说明。然而没有料到,很快竟有人用技术手段把文章屏蔽掉了。
最后,达芬奇寄望于法律。记者在采访达芬奇和律师双方时,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律师更倾向于调解,反倒是达芬奇巴不得消费者前来打官司。
达芬奇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关注的人们错失了三次求证机会
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本来关注达芬奇事件的人们是有三次机会获得真相的;但是在普遍认为达芬奇造假的氛围中,这些机会被人为地排除掉了。
第一个机会是,广东东莞长丰公司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但不幸,它“被夭折”。
在最初的电视节目中,“造假厂家——长丰公司总经理”彭杰称,他们生产的这些家具在交付给达芬奇公司之后,达芬奇公司将这些家具从深圳口岸出港,运往意大利,再从意大利运回上海,从上海报关进港,于是这些家具就有了全套的进口手续,成为达芬奇公司所说的100%意大利原装的“国际超级品牌”家具。
这个“总经理”,后来证实只是一个负责设计的中层主管,他和另一财务人员的说法,将达芬奇推进了“黄河”,由于其特殊的身份、他们所出具的与达芬奇数千万元的账目往来及一年约五千万元的合作订单等,无疑成了达芬奇产地造假的最有力的证明。
然而当长丰的法人代表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这些都不是事实时,囿于当时一边倒的舆论形势,发布会被当地有关方面制止了,后来节目中的证人也消失了。据说倒是当地的税务部门忙活了半天,因为如果长丰真有这笔五千万元订单,他们可以多收多少税呀!而核查结果是不能证实。
此后不久,东莞市工商局的调查也显示,在长丰公司现场未发现“达芬奇”系列产品,未发现能证明长丰公司与达芬奇存有业务往来的合同、发票以及银行单据。
然而,没有媒体愿意去追问这是“为什么”?
第二个机会是,曾有专业人士、学者提出质疑,但是遭到拍砖。
最早对造假定论发出质疑的是梅新育的文章《“达芬奇”究竟错在哪里》。作为商务部精通法律的专家,他提出仅凭“一日游”后标注“意大利原产”的“事实”并不能直接得出原产地造假的结论,“国内生产出口然后复进口,这种现象其实也很正常。在加工贸易模式下,索爱手机、iPad平板电脑等洋品牌产品,都是在中国大陆的工厂里完成最终组装的。”
因此,在他看来,达芬奇犯的只是“错误”。它有可能“涉嫌”的,无外乎以下几种:涉嫌虚假宣传、交货不符合合同、甲醛超标等。
在梅新育之后,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也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大家的质疑存在常识问题,其实,国际品牌可以有不同的生产地,只要标明产地即可。产品从中国出口,再进口到中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的。”
很快上述两人的说法遭遇“炮轰”和“板砖”。今天看来,特别是当上海工商局的调查结论出来以后,梅新育、朱长岭的意见是站得住脚的。
第三个更直接的机会,是在达芬奇召开的记者说明会上,达芬奇向每个人提供了一份厚厚的资料,包括代理品牌介绍、授权代理证明、部分产品报关单及境外装箱记录,特别是生产厂家的原产地确认书等。
可是,没有人去钻研这些材料,可能是英文、意大利文太难懂吧!反正,记者们认为这些由达芬奇提供的证据,不必在意。材料之外,发布会上一些极具证明力的相关人物的发言,也被许多媒体“忽略”了。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卡布丽缇厂家代表的发言,这个意大利人对达芬奇产品提供了“保真”证词,且自始至终就在发布会现场,但最后只有一家上海媒体对他做了聊聊数句的“独家报道”。
如果参会记者倾心注意认真核实这些证据,或许能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但没有人这样做。
■媒体人拿到证据了吗?
达芬奇造假风波后,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记者越来越明显地感到,自始至终,媒体似乎把自己当作法官去判明事实,这从以下两点上可以证实。
首先,达芬奇起初拿不出原产地证明时,媒体将“不能证真”,直接推导为“足以证伪”。
据业内人士介绍,品牌家具的原产地证明,一般是由产地的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组织提供,或者盖章确认。虽然是以协会的名义开出,但它是经过当地政府授权的,因此具有法律效力。需要说明的是,是否每件家具都要佩带这种“原产地证明”,各国情况不同,行业没有统一的规定。家具并非像高档手表或汽车那样,不管消费者是否需要,都会随身配有“身份证”,通常的做法是客户有需求时,才针对性地开具(在达芬奇产地造假事件出来以前,很多国外家具代理人都不太在意这类证明,当然现在他们都学乖了)。由于到原产地开具证明总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所以达芬奇一时拿不出证明也是解释得通的。
但是很多媒体人用律师的法理思维推论:既然你不能提供有充分证明力的东西“证真”,那就必须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就可以认定为造假。
问题是有些法律问题可以这样区分责任,辨别证据却不能推导出“不能证真即是证伪”的结论,当然这种推导更不该是记者的职责所在。
另一个被认为是“原产地造假”的铁证,就是达芬奇的海关报关单,其中标有起运地为中国某地,抵达地仍为中国某地,而产地却被标注为“意大利”——媒体认为,这正是达芬奇家具“一日游”后由国产货镀金为意大利原产的证据。
这样的证据本报记者和上海新民晚报周刊记者在跟踪调查达芬奇造假事件时,都从消费者手中拿到了数份。
如果不经核实、不听解释、不去验证,这确实可以视为达芬奇原产地造假的最有力证据。但上海记者在向达芬奇求解后得知,上述货物的海关报关单虽然起运地注明的是境内某地,但它们是此前先由意大利进口到国内某地、再从这个地方二次运输到国内另一地的,并且,达芬奇向他补充提供了此前的产品入境证明。
本报记者就此问题向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中国区总协调官赖世平先生求证时,他也表示,只要达芬奇能拿出此前“第一站”由意大利到中国某地的入关证明,造假的怀疑完全可以排除,因为这种造假不是达芬奇自己可以操作完成的,它需要此前完整翔实的海关报关手续。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工商部门的调查排除了达芬奇的“原产地造假”,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倒霉蛋,恰恰是它自己,在代理销售环节上一系列“有意或无意的纰漏”,助推了后来愈演愈烈的造假风波。
杜女士在上海延安西路达芬奇一号展厅看中了一只沙发,销售人员告诉她,这套沙发是意大利原产,原套是三件,因为被拆单销售,现在剩下的这只沙发已经不成套了,所以可以以原价三折的特价卖给她。可是后来杜女士在达芬奇公司寄来的商品海关报关单内,发现这个型号的沙发其实有好几套,她说,她是第一次买达芬奇的家具,以前她买过其他品牌的“洋家具”,人家的销售非常正规,只要把品名输入电脑一查,材料构成、产地来源、折扣信息……所有信息标的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可达芬奇连自己有多少货都不清楚,让人怎么敢再相信他们的信誓旦旦。
尹福泉先生的购物遭遇就更富“戏剧性”了。一次性地付完了近39万元的沙发款项,他要求当时的销售人员在销售合同上写下“百分百意大利原产”字样,并承诺“假一罚十”的赔偿。风波闹出来以后,他找到当初的销售人员,对方却说:“不要说你没证据证明沙发不是原产,即使确实是假的,也不可能给你十倍的赔偿——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双倍赔偿’,我们得按法律办事。”尹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这不是耍弄人吗?”
达芬奇现在也承认,自己在很多环节上存在问题:“以一日游为例,虽然保税区交易模式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但公司不应仅标注全球采购而不向消费者完整披露这部分家具的原产地信息……”
凡此种种,使得人们有充分理由怀疑,你在这些问题上都不说真话,”原产地“自然也会说假话。
■达芬奇之战没有赢家
现在看来,潘庄秀华的冤枉和委屈并非作秀。达芬奇在这起风波中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事件发生后其产品销售一落千丈,下降了80%,几乎全军覆没。更不要说,早已筹备完毕就待年底上市的计划被无情中止——按相关法律规定,拟上市公司一旦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将中止其上市计划。难怪达芬奇内部人员向记者哀叹,公司至少在三年内别再想上市的事。
而另一件同样让人沮丧的事情,就是企业声誉扫地,达芬奇成了造假的代名词,成为笑柄,而且,无论怎样辩解都没有人相信。
达芬奇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整个进口家具行业也跟着倒霉。达芬奇事件“株连”了许多洋品牌代理同行,央视新闻播出10日后,在全球拥有240家专卖店的法国老牌定制家具品牌罗奇堡赶紧在上海发出声明,“100%在欧盟生产,主要产地在法国,还包括意大利、葡萄牙等其他欧盟国家”。罗奇堡中国区总经理周宇峰向记者透露:“‘达芬奇事件’发生后,来自新客户的所有订单都已停止。”
家具进口商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比较郁闷的还有工商、质检、海关、税务等监管部门,风波之初他们饱受诟病,被认为“失职”、“不作为”,后来他们认真工作,经过五六十天的调查、取证得出了结论,本来这个结论是最权威的,但却不被广泛认可,得到的反馈是大量的质疑。
政府监管部门也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更可悲的还是那些被造假事件“弄夹生了”的消费者。调查结论公布这一天,仅盈科律师事务所代理和接到咨询的达芬奇消费者人数就接近120人,比此前不久披露的60人的数量增加了一倍,消费者遍及全国很多城市。
众多客户在“造假”新闻播出的第二天起,便从全国各地赶往达芬奇上海总部,或询问究竟、或要求退货、或索要证据;简言之,不拿到说法他们不干。据苗刚透露,那几天公司原有的5台复印机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证据复印”需求,他们只能临时借来了7台复印机做“外援”,加班加点、马不停蹄地给顾客复印各种证据材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费者告诉记者,诉诸法律后,律师为他们做的是“风险代理”:每个人先交纳5000元的办案费用,之后律师为他们从达芬奇每讨到一笔赔偿金,就从中提成约10%。
此次维权之讼主要是建立在造假产品的侵权索赔上的,一旦掌握达芬奇造假证据,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望获得所购产品价格一倍的赔偿金;而这些委托人的涉案标的,从几十万元到千万元不等,均值也在一百万元上下。律师有积极性是很自然的。
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不要说加倍赔偿,就是立案请求也没能获得支持。从8月5日盈科律所将第一起案件诉到上海静安法院起,包括其后的3起诉讼,在超过了民诉法规定的7天受理期限一个月后,均未获准立案。律师先前慷慨激昂要为消费者维权,至此成为“无言的结局”;而一头雾水的消费者,至今也无法确认自己买的家具“是真是假”,当初要打官司的冲动是对是错。
消费者掉进了“塔西佗陷阱”。律师也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媒体呢?从7月10日开始的对达芬奇的群起而攻之,到8月31日为上海工商局的调查结果发出寥寥几百字的消息,在这次虎头蛇尾的维权大战中,媒体始终没有给公众以认真负责、冷静公允的印象。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吸引了注意,却无益于真相。今天在风平浪静之后,假如有机会问问社会对媒体的表现评价如何,结论会是什么呢?不客气地说,他们收获的是人们的眼球,他们失去的是公众的信任。
媒体自己也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至此,我们看到,在这一波造假门的舆论风潮中,企业的损失自不必说,其他各方也都付出了巨大代价。达芬奇密码拆解成了一本糊涂账。只有一点是清晰的:达芬奇、消费者、监管者、律师、媒体,没有一个是赢家。在这场游戏中,没有人愿意信任别人,没有人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参与各方之间,人与人之间,明显都缺乏对信任的热情。更为严重的是,这个事件给公众心理也带来了阴影——厂家不能信,监管不足信,媒体不可信。
在一个普遍缺乏诚信的生活环境中,没有谁能成为赢家。这是悲剧。
是谁掉进了“塔西佗陷阱”?答案:是我们,我们通通都掉进了“塔西佗陷阱”。
说起来,涉案企业、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似乎都是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掉进了一个巨大的塔西佗陷阱,但是,陷阱中的每一方也都要对这个陷阱的产生负有责任,客观事实常常是这样教训我们的。
假如可以有假如:假如达芬奇的信息标注不用“全球采购”涵盖,假如监管部门对于原产地标注有更科学严格的规范、假如消费者不那么迷信洋品牌,假如媒体报道能够客观公正探究真相,情况就将完全不同……而现在,我们不得不为此买单——互相不能信任,任何交流、沟通成为不可能。所有的热闹之后都是一地鸡毛。
达芬奇风波已经成为冷门,我们才看清什么东西漂走成为过眼云烟,什么东西沉淀成为社会成本。也许,通过梳理达芬奇造假门中舆论演进的潮起潮涌,才能令这场曾使很多人受害的“造假门”变得有益。
达芬奇的损失或许是小事,其他各方的损失也是小事——只要我们的代价没有白费。只要我们能真正认识到,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有益的,都是不可或缺的,只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建立起诚信自觉,并且为之而努力,我们的代价就没有白费。
【最新消息】
上海工商部门复查未结案 达芬奇新店本周开张
“回击”造假舆论
在“苦等”工商部门对达芬奇涉嫌原产地造假的立案“复查”无果后,11月4日,曾公开征集为达芬奇消费者做维权代理的北京(上海)盈科律所的胡永鑫律师,给达芬奇公司发去一封律师函,希望双方能就消费者的“善后”问题进行调解。达芬奇公司的态度只是“邮件收到”的礼貌回复。
上海工商部门并未拿出“复查”结论;他们给律师的回答是:案件调查尚在进行中,还未结案。至于何时结案和对外公布,现在不得而知。记者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律师处得到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复查”;假使无人追究,这事将这样“不了了之”。
上海延安西路433号达芬奇旗舰店,负责迎宾的一位女店员告诉记者:对达芬奇的调查已经结束,“驻扎”数周审核证据的工商人员早就撤出。记者在一号店现场看到,曾经斑驳陆离的店堂外立面正在重装粉刷;11月17日,在华山路,达芬奇将开设一家新店,地上4层、地下1层。
新店的销售经理向记者坦言,达芬奇不会采取诉讼手段去“反击”造假舆论;新店在更繁华、更高档的地段的崭新亮相,将是一种“有形无声”的回击。
从8月初到现在,盈科律所诉至静安法院的3起案件均未被立案,院方在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7天的立案期限10倍的时间后,至今既不给予立案也不给出任何说法或回复。数十名达芬奇消费者被一个“悬而未决”的造假新闻“搁”了起来。代理律师胡永鑫对记者说:“就我而言,怎么‘了’掉因不实新闻而起的这个案子,才是目前我最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