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大众网记者走访了解到,“赖氏”服从判决,全线下架济南商场内的侵权家具,还要赔偿“双叶家具”46万余元。
28日,大众网记者在济南很多商场内已经看不到“赖氏”侵权家具的影子。红星美凯龙营业员对大众网记者说,“赖氏家具”涉及侵权的家具已经全部下线,因为这几款都属仿冒,所以“赖氏”停止在商场销售了。也就是说,“赖氏家具”公司已经服从本月26日的法院判决,开始停止侵权行为。
“向侵权发起的系列索赔涉及的金额约1亿元,‘赖氏家具’只是第一家。”
原告七台河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律师王国华对大众网记者说,双叶家具于2012年10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指控“赖氏家具”生产销售的床头、玄关(玄关装修效果图)台侵犯了双叶公司享有的专利。
但“赖氏家具”曾辩驳,被控侵权的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区别,而且双叶家具请求的赔偿经济损失数额没有依据,合理费用过高。“赖氏家具”还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错误。因为在此之前,该委员会曾就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出具评价报告:全部外观设计未发现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
因此,根据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法院认为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应当认定这两种外观设计“近似”。
法院最终判定,赖氏家具制造和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双叶家具享有的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但对于双叶家具要求778.76万元经济损失的要求,法院鉴于双叶家具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不予以全额支持,判令赖氏家具公司停止侵犯双叶家具公司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双叶家具公司合计467800元。
王国华说,接下来,双叶家具还将向多家侵权的家具企业提起控诉,索赔总金额估计达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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