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于地板产品监管力度不够
有关部门对地板产品管控力度不严,也是地板市场混乱不堪的原因之一。在很多新闻中,我们经常看到只有当接到市民举报或出现问题、重大事件及媒体曝光的时候,造假窝点和问题产品厂商才被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或进行处罚;很少听闻有关部门主动出击查办造假和问题地板厂商的事情。而且地板产品质量问题隐蔽、需要借助专业设备进行检测,结论时间往往滞后问题产生时间,都使有关部门在地板产品问题上面变得被动——只能是出现一拨打掉一拨。另外,对待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的地板质量,大多数有关部门应该还是例行公事,进行季度性的行业质量抽检。
好似一阵风,“敌退我进,敌进我退”给了无数问题厂商苟延残喘的机会。还有地板市场“省-市-县-乡”逐级递增的渠道模式也给有关部门想监控到位造成了一定困难。部门只有一个,往往监察只能落在大企业和品牌店上,最后无形中给了那些处于管控死角的问题小作坊、小店面生存壮大的空间。
商家多抓住“漏洞”欺蒙消费者
凡有经济资本的地方就会有“野心家”。有关部门的监控薄弱在其他消费行业也同样存在,地板产品质量问题不易察觉的特点像家具、家电、卫浴等也有共性。
可这些断断不能成为地板厂商们推诿责任、袖手旁观的理由。有些地板企业和厂家埋头只顾研发生产和开拓渠道销售,却对市场终端发生的仿冒事件熟视无睹,对自己的分销商疏于沟通管理,对潜在的质量诚信问题不够敏感。
这般的地板企业不清楚市场最真实的情况,无法及时听到消费者心声,没能及时消解经销商的困惑和错误。这种放任自由发展的终端管理,连同有关部门鞭长莫及的行业监控,无疑会让一些长期单打独斗的经销商有“天高皇帝远”的感觉;面对日益困难的市场局面,又在缺乏企业引导和可参照策略的情况下,这部分经销商便容易逾越法则,铤而走险糊弄消费者,甚至自立门户干起仿冒造假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