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聚集了卖场、知名家具品牌、行业协会、学院教授、政府官员以及法律界人士的“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指出,在企业灵活运用法律手段、行业联手的同时,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保护”。
案例抄袭、侵权纷争频现
梳理近年来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件,刨去大品牌被小作坊抄袭,更让人震惊的是发生在“大牌”与“大牌”间的对决:从2012年10月起,双叶家具陆续起诉了济南澳克家具有限公司(“赖氏家具”)以及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一统家具),并以高索赔额获得关注;2012年9月的上海家具展上,北京依诺维绅家具有限公司带领媒体记者等到麦斯得尔展位前指认多款型号产品涉嫌抄袭,后反被麦斯得尔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并道歉;2013年3月深圳家具展上,荣麟世佳与深圳市耀华宜家家具有限公司之间就参展的柏森“大观”系列家具的部分产品是否涉嫌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而发生争议;今年3月份,在东莞家具展上,芝华仕沙发认为顾家家居涉嫌侵权,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申请证据保存,展会现场,执法人员把涉嫌产品进行了封存,顾家家居随后发布《专利之争静待公断》的声明,称该款沙发为自主研发产品,晒出了专利证书,顾家家居表示,该争议已交由法院受理,希望双方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争议……
除了抄袭,家具行业遭遇的另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即是商标纷争。全友家私先后与成都全友电器有限公司以及佛山市全友卫浴有限公司就商标侵权产生了纠纷,最终佛山市全友卫浴有限公司被判赔1400万元;而床具企业邓禄普在中国遭遇了佛山市邓禄普寝具有限公司(简称“佛山邓禄普”),双方也就商标是否侵权产生了纷争……
现状
抄袭现象长期困扰行业
在中国家具发展的历程中,抄袭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词语,有人笑称是“国内抄国外,小牌抄大牌”。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也表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长期困扰行业的问题,抄袭外观设计的现象在行业内常有发生。”行业早年的发展历程就是尽快把国外产品发展成为国内产品。“我们每次去意大利,意大利协会每次都反映我们的企业抄袭他们的东西。”十多年来,随着中国家具企业越来越重视原创设计,国内也出现了一批原创设计家具企业,但他们也迅速遭到了国内企业的模仿。朱长岭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家具很少有技术专利,大多是外观专利,而且外观模仿起来不难,所以设计得好的样子,经常被抄袭。”而另一个客观原因是,当厂家设计出好的款式产品时,往往需求很大而产量不足,其他的厂家就会模仿推出同样的产品来。不过,朱长岭也表示,行业在进步,“最近两年用法律的方法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有了先例,各大展会也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投诉点。”
电商新侵权形式频现
随着近些年电商的迅猛发展,家具行业的侵权也出现了很多的新形式。百强家具法律顾问蒋博表示,在网络销售平台上出现了不少小作坊形式,“不知道他们的工厂在哪儿,只在销售平台上销售,公布我们的信息,如果起诉的话,我们连相应的被告都找不到。”曲美家具的法务经理魏欣欣也表示,对小作坊的侵权深有感触。“江苏卖场的小工厂抄袭我们的产品,当我们组织诉讼时,小作坊已经注销了,导致我们无法维权。”华日家具技术中心经理陈风义也有同感,在电商搜索中会出现很多其他类似商标品牌,“甚至有很多小企业以抄袭速度快而感到自豪。”
大品牌抄袭具破坏性
与小作坊的无处追寻相比,一些大品牌的抄袭更让原创企业愤怒。北京家具品牌联盟理事长、荣麟世佳董事长戚麟表示,在抄袭现象中,小品牌的抄袭并不能迅速产生影响,反倒是一些大品牌的抄袭对原创企业伤害很大。戚麟认为,行业内真正研究设计的很少,更愿意抄近道,而有些大企业越来越多的走抄袭路线,这让其倍感无奈。“这些具备一定研发能力的大品牌有相当的规模和渠道,其抄袭产品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了原创企业的推广速度。”
而当原创品牌与抄袭品牌在渠道发展方面发生重叠“共处一室”—同在一家卖场的时候,这种伤害尤为明显,不仅影响销售,还伤害品牌。双叶家具常务总裁高非对此深恶痛绝:“有的不仅抄袭外观,还会抄袭工艺,时间一长,会与原创越来越接近,这个时候会反咬原创品牌一口。”抄袭者的“口头宣传”对“品牌的伤害是最致命的”,“这对整个行业的诚信和发展都是一种莫大的破坏性影响。”
探因
知识产权认识仍待提高
不单是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从大的政治经济环境来讲,我国整体的知识产权认识处于一个渐进的阶段。有人士表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倡导的是“一家引进,百家享用”,知识产权概念与之是相互矛盾的。直到发展中期,随着认识的提高,才慢慢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意识。
中央党校副教授张汗飞表示,目前国家处于关键的转型升级阶段。“我国被冠以世界工厂的称号,但却没有成为世界企业。”他指出,随着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传统要素对知识产权的增长日趋不重要,应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的重要手段,这也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
创新成本与收益不匹配
张汗飞指出,虽然目前国内已经认识到对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很多。为什么抄袭日益严重?他认为,这是在市场中,创新成本和创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袭成本与抄袭收益的强烈对比导致的。
专利侵权取证难赔偿低
具体到家具行业本身,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之时,企业在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之中,往往会遭遇各种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维权的积极性,也降低了抄袭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在这些难题之中,常见的就是取证难。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在家具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包括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在赔偿数额方面,往往依照权利人损失、侵权所得利益以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的顺序赔偿,但在取证时往往较难,最终大多数采用法定赔偿,而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最高是100万,包含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的维权积极性。“很多同行朋友反映没希望,别打了,即使判下来了执行也有很多困难。”高非说。陈风义也表示,华日家具进行的有些侵权官司最终不了了之,“原因是特累,特烦,周期长,细节把握不到位。”而荣麟世佳也曾因为取证难,最终与某侵权企业选择了庭外和解。
除了这些客观因素,高非还谈了一个很让人意外的感受,那就是人情关难过。“行业里有很多人都是做家具多年,即便是侵权官司的对手,大家的老一代人可能都是朋友,就会有很多人情在里面,即使打完官司,也会有很多朋友做中间人。人情这关很难过。”
面对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疑难,各位业内人士以及相关专家认为,只有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多管齐下,才能达到相应的起色:企业需灵活应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行业需加强联合,形成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的风气;政府也应进行引导,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
>>企业
学习相关知识
在与专家接触之后,各企业纷纷表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和知识并不太了解,需要学习的仍然很多。高非坦承,包括双叶在内的很多家具企业其实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并不够,“如果我们了解得更多,掌握了更多保护自己的方法,能够有更好的心态去经历维权的这个过程,或许我们会有更好的结果。”
了解专利情况
由于家具行业很多侵权集中在外观专利设计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审查处严若菡指出,各家具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了解行业情况,看看行业公开了什么专利,别的企业申请了什么专利,专利是否有效以及相关的信用资料等。据其介绍,专利局有最大的数据库,可供企业公开免费查询,也有相应的收费检索。
做好品牌建设
在高非看来,真正能解决问题的就是让坚持原创的企业有强大的话语权,最重要的是要把自己做强大。“强大之后才有话语权。”张汗飞也指出,在面对侵权之时,企业应当做大做强,做好品牌建设。“家具企业数量很多,但真正做好品牌的微乎其微,品牌建设做到一定程度对于侵权行为会有一定的遏止。”
对策
多管齐下方能奏效
>>行业
协会应发挥作用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指出,对于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行业内应该倡导尊重别人、保护自己,并对侵权行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行业协会如果对创新企业产品进行统计,还可作为将来纠纷诉讼的证据。”
京华时报去年11月曾经报道,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与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共同建立了北京家居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简称“北京家居行业协会12330工作站”),力求为行业企业提供综合、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但有企业反映,虽然该站已设立,不过还没有开展具体的业务,希望能很快地展开全面的工作。
企业呼吁行业联手
现场,不少人士认为,家具行业内的市场运转太过分散,即便是排名第一的家具企业,市场份额也不高。有人士建议行业或许可以联合起来,共同着手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或许品牌联手做终端的营销和店面互动活动,或者由产能较强的厂家提供生产等,这样都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专利产品的迅速推广。”有企业如此建议。
>>社会
继续完善法律法规
虽然屡有家具企业维权成功,但由于权利人损失等取证较难,往往即便赢了官司,所获赔偿数额也不高。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处长韩志杰表示,立法机关对此已有深刻的认识。记者了解到,我国的《专利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8年,一般法律修改的周期是8年,而2012年又启动了对专利法的修改。在专利法的征求意见稿中,记者看到多处增加了对侵权行为要求赔偿损失和罚款的内容。
据韩志杰介绍,我国2011年做出相关的《决定》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修改,所有修改针对专利侵权维权进行,修改中明确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的时间,针对取证难问题也有相应的解决。目前《专利法》的最新修改草案已经报送国务院。“按目前的形势看,《商标法》修改中已对于恶意侵权使用惩罚性赔偿,《专利法》修改的赔偿数额进一步提高是完全有希望的,对家具行业是利好的消息。”
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
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张汗飞认为除了依靠制度的规范、引导外,还应该发挥失常和政府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他还表示,鉴于企业的品牌建设做到一定程度对于侵权行为会有一定的遏制,除了企业自己做品牌外,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企业必要的倾斜,在人才的支撑上,可考虑引进高端设计师,探讨产、学、联共同培养设计师的模式。
观点篇
如何更好维护权益
面对各家具企业提出的在维权过程中遭遇的各种难题,学院派教授和政府官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给出了很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评价报告有利于庭审
在国内的各大家具展上,频频发生“踢馆”和家具外观专利侵权纠纷而闹上法庭的事情,怎么做才更有利?
“目前,国内家具展会在市场现场都会有审查员,现场判断是否侵权。虽然在民事诉讼中,提交评价报告并不是必须的证据,但如果等待复审需要一年的时间,法庭通常等不了这么久,此时若提交评价报告,对于自己的主张十分有利,法院会形成一种预判。”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审查处严若菡
转化侵权赔偿额
在家具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如果按照法定赔偿额,金额相对较低,但如果按照权利人的损失、侵权所得利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等赔偿方式,又面临着各自的问题,那该怎么办?
“三种赔偿方式面临的问题分别是:权利人的损失:证明标准高,原告对于销售量总数较少难以举证,实际市场机制中有很多原因会影响专利产品的销售。侵权所得利益:权利人起诉时并不掌握获利情况,侵权人采取低价销售的策略会迅速占据市场。权利人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使用费倍数的确定与权利人的自愿许可意愿不一样,评估的制度不健全。在当事人的利润和总量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对关键部件产品的损失计算,赔偿问题的计算:1.被侵权人的损失利润难以确定,以专利部件在产品中所占的利润比例;2.以被告生产规模确定赔偿额;3.以被告的产品利润计算。”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刘筠筠
利用仲裁防止侵权
目前,国内对于家具企业专利侵权的方法主要是诉讼,虽然能够为民众所熟悉,但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有没有别的方法呢?
“仲裁的防范能够恰当结合专利侵权的特点:1.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要求裁判者熟悉了解相应的技术,仲裁是在平等主体之间,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担任仲裁员,可以克服纠纷中的技术难题和障碍;2.可大大提高专利解决纠纷的效率。一般来说,企业研发专利的周期长,但侵权速度快,侵权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商户,及时解决才能最好减少权利人的损失。而诉讼周期较长,仲裁则能使损失的周期大大缩短,一裁终局,周期一般为4个月;3.保密性强。一般来说专利纠纷涉及企业的专利技术秘密,仲裁只允许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在场,能够很好的保护商业机密;4.仲裁更灵活,能够更好地尊重当事人的愿望,地点、规则以及专家的组成都有发言权;5.仲裁结果容易在其他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我国也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而缔约国有义务相互承认和执行国内的仲裁决定,而法院判决很难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潇剑
四大途径维护权益
其实家具企业维护知识产权并非运用外观专利一种方式,具体还应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更好的方法。
1.专利保护,更适用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方面的纠纷;
2.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考虑用版权法的保护,但这个需要作品完全享有著作权,而不用考虑专利权的许可与申请时间长等问题;
3.可以把家具创新的细节,如某个花纹、某个部位申请注册为三维立体商标,通过商标法来进行保护;
4.通过不正当竞争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