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火电后,水泥、钢铁行业的脱硫、脱硝已成为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领域之一,但目前这两大行业还没有类似火电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环保设施运行成本高,企业治污投入大,水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亟需国家尽快出台脱硫、脱硝等环保激励政策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水泥、钢铁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减少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
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频发,出现雾霾的成因主要是大气污染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总量,其中工业排放是最大头,这是目前最直观、最重要的环保问题。而我国工业污染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你让我治理,还不如罚我款”、“罚了不怕,罚了再排”,企业建设或改造环保设备要花钱,环保设备运行中又要花钱维护,环保投入大大高于环保罚款,导致环保治理效果差强人意。
事实证明,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单纯的行政处罚已越来越多地显露出局限性,治污“政策激励”的作用越来越凸显,采取奖惩并重的综合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已经逐渐成为共识。一项好的环保激励政策,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以火电行业为例,国家出台的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电价补贴基本可以冲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成本,企业不用贴钱,如果采取新技术、加强管理,甚至可能盈利,这些鼓励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火电企业治污的积极性,目前行业已基本实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以江苏火电为例,该省火电脱硫、脱硝这两项工作开始举步艰难,后来得益于国家出台的火电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补贴电价政策而进展顺利。目前,江苏全省已实现689台、约7000万千瓦燃煤机组的实时监测,脱硫设备覆盖率和脱硝设备覆盖率达到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下降91%、68%、67%。
要降低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就要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减少火电、钢铁、水泥等排放大户的污染物排放。水泥行业是继电力、机动车之后的氮氧化物第三大排放源,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工业系统总排放量的10%,水泥钢铁等行业成为治污的重中之重。
水泥工业“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推进氮氧化物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对已建成的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生产线,应尽快实施烟气脱硝改造。工信部颁布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装置。这就意味着水泥工业脱硝减排10%的指标,是所有大中型水泥熟料生产线在“十二五”期间都必须实现的约束性指标。但据环保部近年统计数据,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总数已达1600余条,而装有SNCR等尾气脱硝技术的仅148条。
此外,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能利用水泥企业现有设施,在满足企业生产要求且不降低产品质量,符合环保要求情况下,实现对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是德国、瑞士、法国、英国、意大利、挪威、瑞典、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目前公认的最安全、最先进的垃圾处置方式,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和今后重点鼓励的环境技术,但近10年来在我国发展缓慢。据相关数据,2013年全国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固废的水泥窑消纳处理垃圾总量约180万吨,不到全国垃圾处置总量的1%。
钢铁行业情况也是如此。根据2013年环保部对华北地区钢铁企业排查结果,超七成企业超标排污。另据中钢协统计,国内烧结机目前总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只有约1/3已经安装脱硫设备。且有业内人士表示,已经安装烧结机的脱硫设施实际脱硫效果平均综合效率值仅为38.6%。
借鉴电力行业的经验,若对钢铁、水泥等行业也实行类似的环保激励政策,想办法降低企业守法成本或让主动治污企业有利可图,调动企业主动参与环保治理的热情,让治污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这必将促进钢铁、水泥等行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治理,有力地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