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开始,北京全市范围内将实施节能减排政策,市民购买节能减排类家电可享受8%~20%的资金补贴。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商务委获悉,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和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五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实施节能减排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减排商品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了2015-2016年节能减排商品销售企业,共计21家。
补贴对象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节能减排商品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坐便器和自行车等9类产品。
节能减排商品按照能效等级或类别不同,补贴标准从8%-20%不等。一级能效标识的家电补贴标准为商品销售价格的13%,二级能效标识的家电补贴标准为8%;坐便器的补贴标准为20%;空气净化器和自行车的补贴标准为10%。所有补贴产品的最高补贴限额均为800元。
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在政策实施期内,每个消费者每类商品只能有1台(个)享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