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都实行明码实价,则能让消费者节省90%讨价还价的时间,大大提高选择装修材料的效率。
“明码实价”最早出现于秦朝制定的《金布律》,规定“同一商品价格,实行明码实价”,以此限制非法商业活动。现代意义上的“明码实价”概念大约形成于1879年的美国,流行于二十世纪。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商品买卖就已实行明码实价。
改革开放至今,“明码实价”虽然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发改委9号令早已对其有了明确的定义:“明码实价”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承诺并履行按规定标价,按标价结算,不接受还价的行为。
如今明码实价已成为国内外众多行业、品牌和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然而,对于灯饰行业而言,则显得有点讳莫如深了。
1、走访灯具市场
相关人士走访灯饰广场等卖场时发现,几乎每家灯饰门市都会在展示的灯饰产品上挂价格标签,但当顾客询问价格时,销售人员便会用计算器快速地敲入数据报出打折后与标价大相径庭的价格。
业内人士站在灯具市场大调研中也发现:全国各地灯饰经销商店面绝大多数灯饰产品都有明确的标价,但真正成交的价格却是五花八门,甚至出现同一个品牌、同一款产品在不同的代理商销售价格截然不同的现象。
中国灯饰行业产品销售价格忽高忽低,杂乱无章,不同消费者拿到同一款产品的价格完全取决于其与销售人员斗智斗勇的水平。
当然,乱象之中也不乏几家率先实行“明码实价”的先行者,但实际推行过程普遍受阻,厂商表示难以坚守。
2、原因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讨价还价”仍然是目前灯饰行业销售的常态,大多数消费者对打折、礼品、特价等促销手段习以为常。长期的价格不透明,使得灯饰品牌与消费者之间信任感遭到的极大伤害,要改变消费者的这种习惯认知,挑战消费惯性,绝不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的。明码实价的实现,依靠单方面的承诺和自律,是不够的;更需要消费者有“明码实价”的意识和习惯。
其次,灯具市场往往有上百家经销商聚集,单一品牌专卖店实行明码实价很容易就会受到其他商家有意或无意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明码实价”在前期的执行过程中,经销商面临消费者的质疑,面对销售订单的流失,品牌企业若不能与经销商进行风险分担和利益补偿,恐怕经销商在亏损煎熬中会转向代理其他品牌。没有灯饰卖场绝大多数主流品牌参与,单靠一家或少数几家灯饰品牌推行,明码实价是不可能实现的。
最后,企业的产品设计、品牌溢价能力,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是否值“明码实价”之“价”,这个“价”是否真的货真价实?是否能够给消费者为这个“合理利润”买单的理由。目前,灯饰企业毛利普遍在30-50%左右,但经销商销售利润却在300-500%,因为每卖出去一盏灯,就要背负卖不动的数盏灯的全部成本。这种因落后经营模式而产生的额外成本,消费者并无义务为此买单。
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灯饰行业的产品价格已被击穿,明码实价是灯饰行业走向规范化、品牌化的必然结果。随着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消费习惯和权益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如果“亮点奖”各品类十大品牌企业能够倡导推进,中国灯饰行业实现明码实价便可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