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知识产权认识仍待提高
不单是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高,从大的政治经济环境来讲,我国整体的知识产权认识处于一个渐进的阶段。有人士表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倡导的是“一家引进,百家享用”,知识产权概念与之是相互矛盾的。直到发展中期,随着认识的提高,才慢慢有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意识。
中央党校副教授张汗飞表示,目前国家处于关键的转型升级阶段。“我国被冠以世界工厂的称号,但却没有成为世界企业。”他指出,随着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传统要素对知识产权的增长日趋不重要,应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的重要手段,这也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
创新成本与收益不匹配
张汗飞指出,虽然目前国内已经认识到对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很多。为什么抄袭日益严重?他认为,这是在市场中,创新成本和创新收益的不匹配,抄袭成本与抄袭收益的强烈对比导致的。
专利侵权取证难赔偿低
具体到家具行业本身,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之时,企业在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之中,往往会遭遇各种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维权的积极性,也降低了抄袭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在这些难题之中,常见的就是取证难。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在家具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包括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在赔偿数额方面,往往依照权利人损失、侵权所得利益以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的顺序赔偿,但在取证时往往较难,最终大多数采用法定赔偿,而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最高是100万,包含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的维权积极性。“很多同行朋友反映没希望,别打了,即使判下来了执行也有很多困难。”高非说。陈风义也表示,华日家具进行的有些侵权官司最终不了了之,“原因是特累,特烦,周期长,细节把握不到位。”而荣麟世佳也曾因为取证难,最终与某侵权企业选择了庭外和解。
除了这些客观因素,高非还谈了一个很让人意外的感受,那就是人情关难过。“行业里有很多人都是做家具多年,即便是侵权官司的对手,大家的老一代人可能都是朋友,就会有很多人情在里面,即使打完官司,也会有很多朋友做中间人。人情这关很难过。”
面对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疑难,各位业内人士以及相关专家认为,只有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多管齐下,才能达到相应的起色:企业需灵活应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行业需加强联合,形成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的风气;政府也应进行引导,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